施公案:官场上的霸凌事件

施公案,是明朝官员施琅和工部侍郎董其昌之间发生的一场激烈争议。施琅担任河南巡抚期间,多次指责董其昌在修缮护城河时虚报军费将钱财侵吞。但董其昌始终辩称自己清白无辜,施琅便借此找机会报复董其昌。

事情发生在1628年。施琅在得知董其昌受到朝廷嘉奖后大为不满,便在其卸任之际,派遣手下宋应星暗中调查董其昌的亲属,甚至拘留他们在狱中。而这些所谓的罪证,却完全没有依据和证据。董其昌没有选择忍气吞声,他写下了著名的《辞章三谢》一文,为自己辩护,最后终于获得了无罪判决。

施公案是明末官场上的一起典型的恶性事件,也是朝廷官员之间的一起霸凌事件。在当时,恶劣的政治氛围下,许多官员常常以谋夺权位、排挤异己为己任。施公案在当时虽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,但当时的政治制度下并没有完全解决这类问题,因此类似的事件时有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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