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史,字受之,中国封建时代设立的一种官制名称。是指掌管一个州、郡、县、乡等地区行政、司法和军事等事务的官员。
刺史的制度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期,但是在唐代,刺史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。
唐代行省设置刺史,是行省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唐太宗时在行省设麟游、太府等卫尉,监视刺史,使得刺史的权力得到了制约和监督。
唐代的刺史制度在治理和维护地方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刺史负责管理土地、税收、军队、司法等重要事务,承担着保护百姓利益的责任。此外,刺史还行使对学校、园林、水利等方面的监督职责,有助于地方的发展和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