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不韦(Lǚ Bùwéi),生卒年不详,商鞅时期秦国商人,为秦国重要的商人和政治家,尤其是其推崇“法家”思想为秦国实施变法立下了重要的功劳。
吕不韦原是商人,作为一个懂得怎么赚钱的人,他更明白加强统治需要对经济发展进行改革。商鞅变法后,正好为吕不韦所倡导的“法家”思想提供了载体,吕氏主张一个成功的国家要有“德治”和“法治”,法治是在保障人民的前提下推进经济发展,同时也要通过经济发展来巩固和加强法制。
吕不韦主张税制改革,对地方行政的改革,使秦国社会经济得到发展,尤其是推动了秦国商贾的发展,他因此被封为城阳君。但他的野心不止如此,他提倡根据人才的能力来分配官位,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,他功利地拉拢人才,对于不善于巧言令色的申不害等政治异己分子则采取打压手段。
吕不韦的另一个成就,是他的爱好文学。他提出“墨家”的一个观点就是“兼爱”即大家要相互关爱,关爱不仅限于家庭,要关爱身边的人、邻里,把同胞、所有人都看得很重,应该互相扶持,“兼顾天下”。吕不韦自己还亲自写过《呂氏春秋》,书不仅对秦朝实行变革的具体方案做出了开创性的建议,更总结了商汤、周武、齐桓、晋文、韩晋等历朝历代征服中国的方法,使得吕不韦因此成为中国古代思想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