溺爱一词最初出现在《周易·系辞传下》中,意思是过分地爱惜或宠爱,指一些家长和教育者对孩子过分呵护,不愿意让孩子受到挫折和失败的“爱”,会让孩子变得自私、无原则、任性、不负责任,进而影响孩子的成长和发展。
溺爱会让孩子丧失独立自主的能力,从而变得任性和无法自立。长大之后,这些孩子可能会变得孤僻、缺乏责任感、依赖性强,生活中缺乏坚韧和自立的能力。
在教育孩子的时候,一定要正确引导,不能把溺爱当成爱的表现,因为宠坏了孩子,实际上会让孩子受害终身。情感上的满足短暂而有限,而知识和技能、独立思考能力等是孩子成长的基础,是孩子一生受用的东西。